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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男子因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生母:将申请刑事抗诉

  来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吴陈幸子  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一审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刘某涛一审获刑8年。对于该判决结果,当事人和母亲李女士表示将申请刑事抗诉。此前,李女士曾表示希望能对嫌疑人顶格处罚。

  源 | 潇湘晨报

  记者 | 吴陈幸子

  8月11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一审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刘某涛一审获刑8年。对于该判决结果,当事人和母亲李女士表示将申请刑事抗诉。此前,李女士曾表示希望能对嫌疑人顶格处罚。

  8月7日,李女士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一直坚持维权后,梅子状态已好转很多,“开完庭后我们交流,她说自己感觉心里放下了很多,有安全感很多。”

  李女士曾称,自己愿意接受一切指责,是自己没有给女儿足够的安全感和保护空间。此事多年来持续对梅子造成精神伤害,一审庭审时,她本担心梅子若出庭能否承受住,“她一提就哭,我觉得对她太残忍。”但梅子最后选择出庭直面,“我这么多年遭受的伤害,遭受的屈辱,他一直用各种方式恐吓我,我现在就想到庭上看看,到底法律会怎么审判他。”

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男子因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生母:将申请刑事抗诉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4年11月28日下午,上海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一审在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检察院以刘某涛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虹口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间,刘某涛对未满14周岁的梅子(化名)实施蹭、摸下体等猥亵行为,存在猥亵儿童犯罪事实。2015年8月、2018年11月、2021年3月,刘某涛多次对梅子进行猥亵行为,存在强制猥亵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梅子及多名证人的证言,还有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

  母亲李女士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早在梅子五年级时,自己其实就从梅子口中听说被继父猥亵一事。自己起初难以相信,担心是误会,为保护女儿将其送至前夫家照顾。

  然而在2015年,满14周岁的女儿来过暑假时,刘某涛再次对其进行猥亵。李女士发现后和刘某涛当面对峙,“他又是跪,又是求,又是哭。女儿也跪下来求我。我错的就是,女儿跪下来没有多问一句。直到今年(2024年)年初,女儿才告诉我当时受到他的恐吓,如果我报警他就会杀了她和我。”

  2023年12月,李女士发现刘某涛拿走自己保险柜里的黄金首饰,梅子在现场维护母亲,“女儿当时就骂他畜生了,这么多年对她造成的伤害,他不感觉到愧疚,如今还欺负妈妈。刘某涛直接冲过来把我女儿摁在地上,说我今天就当着你的面强奸你,又怎么样?”梅子和李女士当即清醒,忍耐没有用处。她们前往派出所报警。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报被猥亵一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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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涉嫌猥亵继女案开庭,被害人坚持出庭:希望给自己前半生一个交代(红星新闻 2024年11月28日)

  11月28日,上海民警刘某涛涉嫌猥亵继女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红星新闻记者从受害人梅子(化名)母亲李女士处获悉,梅子主动出庭,“她希望能给自己的前半生一个交代。”

  据新黄河报道,李女士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曾是再婚夫妇。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后,与刘某涛同居,后登记结婚,刘某涛曾多次猥亵李女士女儿黄某某。今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黄某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曾称,“目前该单位已经对刘某涛宣布停止一切职务,将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只要刑事案件有结果了,肯定会对刘某涛进行处理,会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

  证据包含承诺书、多名证人证言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刘某涛被控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就猥亵儿童犯罪事实,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2010年至2012年,刘某涛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未满14周岁;就强制猥亵犯罪事实,检察院提出,2015年、2018年、2021年,刘某涛有三次对被害人猥亵的行为。

  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均发生于同一地点。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地即为自己与刘某涛的共同居所。她回忆,在2010年前后,梅子小学五年级时,梅子曾清楚地表达过自己被刘某涛猥亵,而后,她将女儿送至生父处居住。2015年,女儿在假期再次来到李女士处,女儿告知李女士,自己再次被猥亵,李女士希望报警,“刘某涛跪下来求我,他写下了承诺书。”

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宣判,男子因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罪被判8年有期徒刑,生母:将申请刑事抗诉▲刘某涛手写承诺书

  李女士提供的刘某涛手写承诺书显示,其中包含“我刘某涛在与李女士这段婚姻关系中多次犯下重大过错,给李女士身体与精神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房间对继女猥亵,这让李女士不肯再原谅我)”。

  李女士称,2018年,女儿回家取衣服,又一次遭到刘某涛猥亵。她注意到女儿神色不对,获悉情况后,她的朋友介入协调,要求刘某涛不再有此类行为。2021年,考虑到女儿工作通勤问题,李女士建议女儿与自己居住,但一次做饭时,她曾听到女儿尖叫,注意到刘某涛从女儿房间走出。

  2023年年底,李女士与刘某涛发生争吵,女儿介入时提到:“你(刘某涛)对我这么多年造成的伤害,我都没找过你。你现在又开始欺负我妈妈。”李女士回忆,刘某涛彼时将女儿摁在地上,称“今天我就当着你妈的面强奸你”。李女士与女儿逃出家门后,去派出所报警。

  就犯罪事实,检察院提出,有被害人陈述、四人证言、刘某涛自书承诺书等证据证实。李女士介绍,提供证言的证人中,包括女儿梅子的同学,自己的朋友等人,“2018年,女儿曾经和朋友谈论起被猥亵的事。当时曾介入协调的朋友也作证了。”

  被害人主动出庭

  希望“给自己前半生一个交代”

  李女士告诉记者,女儿梅子主动出庭,“我希望她不要去,但她自己坚持出庭。她认为刘某涛对自己造成了伤害,她要给自己前半生一个交代。她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

  今年7月前后,李女士曾与女儿长谈,“当时我问她为什么这次坚持报警,她说是为了保护母亲,而后一直哭泣。”李女士回忆,那时,母女两人一同休息,她才注意到,女儿在睡觉时必须开灯。在长谈时,梅子告诉李女士,自己曾长期被刘某涛恐吓,称如果报警将对母女俩施暴。

  2023年底,李女士就梅子被猥亵情况第一次报警。今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黄某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李女士称,此前未报警,经历过自己对事情半信半疑、希望刘某涛能“改正”、担忧孩子的名声和就业前途等心路历程,“但现在我知道,我们的忍让是在纵容犯罪行为。我希望能给其他类似家庭一个提醒。”

  在将近一年的维权时间内,李女士总结,家庭内部性侵案具有隐秘和长期性,由于性侵者同时也是抚育者,被害人可能会通过遗忘、否认等方式保护自己,担忧自己是问题的来源、把经历说出来会造成家庭解体,而被害人精神状态不稳定,可能会难以搜集证据,造成取证困难。“许多的父母也面临着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压力,未必能够全心全意的支持受害者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需要专业机构及时介入。 ”

  李女士认为,作为孩子的家长,应该给予孩子更多关注,可以关注孩子是否出现睡眠不佳、恐惧的情况,人际交往是否受限,并应与孩子进行交流,对孩子进行性普及教育。孩子遭到猥亵后,需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创伤,越早介入关注越好,也应该使用法律武器,阻止孩子被侵害。

  红星新闻记者 陈馨懿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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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czz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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